财智汇

科大智能:合同金额达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将履行自愿披露

19 12月
作者:小微|{/foreach}{/if}

证券之星消息,科大智能(300222)12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科大智能:合同金额达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将履行自愿披露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投资者:请问贵公司,国家电网2025年12月9号公布了sg25r5批次中标公告,旗下子公司科大智能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了,为什么公司都没有披露公告?
科大智能董秘: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者接受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二)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三)公司或者深交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实际体量情况,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公司即履行自愿性信息披露。谢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浏览53.8k
返回
目录
返回
首页
驻几内亚比绍大使杨仁火走访几比卡松果医院并慰问中国医疗队 萨赫勒国家联盟正式成立邦联投资银行

Copyright © 2024 dw 版权所有

备案号: 蜀ICP备2024051291号-14

财智汇专业为您提供金融聚焦、实时解盘、新风向、业界新讯、财智新视、数字财经等财经方面资讯,财智汇是一个专业财经领域资讯服务者。

本站部分内容为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