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长安K1”将于12月22日付息
南财智讯12月16日电,重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2长安K1"将于2025年12月22日支付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9日,凡在该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2长安K1"票面利率为3.00%,每张面值100元派发利息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张派发利息2.4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长安K1"持有人。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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